索 引 號:
信息分類:
征地信息
發布機構:
發布日期:
2026-02-02 09:56
標題:
左云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文號:
時效:
左云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發布時間:2026-02-02 09:56
來源:左云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于2026年1月14日以晉政地字〔2026〕10號文同意征收大同市左云縣三屯鄉南辛莊村、張家場鄉南周窯村、馬道頭鄉莊家店村1個鄉鎮3個行政村集體農用地5.2222公頃。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31條的有關規定將征收土地方案的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用途:
山西晉北采煤沉陷區新能源基地(左云)220kV升壓站及送出工程項目,工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左云縣三屯鄉南辛莊村、張家場鄉南周窯村、馬道頭鄉莊家店村
三、被征地村地類及面積:
三屯鄉南辛莊村:林地2.1928公頃。張家場鄉南周窯村:林地0.0687公頃。馬道頭鄉莊家店村:林地2.9607公頃。
四、征地補償綜合標準
五、農業人員安置途徑為:
貨幣補償、養老保險補償。
六、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權人和地上附著物及房屋等建(構)筑物的所有權人在本公告發布后10日內(節假日順延),持有關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村委會辦理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
七、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八、根據《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如對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晉北采煤沉陷區新能源基地(左云)220kV升壓站及送出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晉政地字〔2026〕10號)不服,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左云縣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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