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現就新建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左云縣東條澗5萬千瓦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發布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3〕12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被征地農民社保費用的通知》(晉政辦發〔2009〕72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等文件規定,對新建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左云縣東條澗5萬千瓦項目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新建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左云縣東條澗5萬千瓦項目
2、項目用地:左云縣店灣鎮東條澗村。
3、擬用地面積:用地總面積0.2706公頃,全部為農用地;按權屬分:全部為集體土地。
二、征地補償安置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3〕12號)。
三、征地補償標準:
1、征地補償費用如下:

2、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按實際補償。
四、征地補償安置措施
被征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方法:采取社保安置和貨幣安置。
五、其它事項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見,在本公告公布30日內以村為單位向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且不予復核,同時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所屬鄉鎮或村委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對該方案如有意見的60日內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但行政復議期間,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左云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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